甲、乙两边原已签署《运营协作协议》,协作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
甲、乙两边原已签署《运营协作协议》,协作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。在协作中,甲方发现原合同中的细节问题是需求进一步完善,两边经洽谈后,达到以下补充协议。
3.1 本协议收效后,甲方应确保一切供给给乙方的产品均契合有关质量衡量原则,并确保产品数量、质量及服务均不低于原先的许诺。
3.2 甲方应在协议收效之日起,每月定时向乙方供给出售情况汇报,一起确保原有出售额度的完结,并一直在晋级本身产品的质量。
3.3 如甲方在协作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协作,其协作内容触及此协议的约好,应征得乙方书面赞同,并确保协作方案不可能影响此协议的完结。
4.1 本协议收效后,乙方应加强对甲方产品的出售力度,确保出售量及赢利不低于原有许诺。
4.2 乙方应在协议收效之日起,每月定时向甲方供给出售情况汇报,并就出售目标达不到原有许诺与甲方就调整方案等事宜屡次洽谈。
4.3 如乙方在协作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协作,其协作内容触及此协议的约好,应征得甲方书面赞同,并确保协作方案不可能影响此协议的完结。
本协议签署后,甲、乙两边应相互恪守保密责任,除非经对方书面赞同或法令和法规规则外,不向第三方泄漏或揭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。
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好实行职责,均应承当违约责任。如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丢失,应另一方书面通知违约方,责成其改正,并给予补偿。
本协议的收效、实行、改变和免除,均须经甲、乙两边洽谈一致,并在书面上予以承认。
热线电话: 0379-60696155
客户服务: 17796750070(微信)
商务经理: 17796750070(微信)
邮箱: lyrongji@126.com
地址: 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大道